11月30日,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总体部署,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安排60.5亿元,大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
具体来看,这些资金支持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2200余个;支持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00余个,支持10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257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和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据财政部文化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来源:国家文化局